以下文章来源于大唐法韵 ,作者李梦楠
案件胜,执行难!尤其是公司股东利用公司有限责任制逃避公司债务的情况在实务中屡见不鲜,很多执行案件也被终本后一直搁置。
但好在近些年来有很多律师通过自身努力,成功追加到公司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顺利帮助债权人追回债务。本文就为大家总结在执行程序中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操作流程及细节,供大家参考~
一、操作步骤:
1. 收集证据:需要收集能够证明股东应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据,例如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等方面的证据。
2. 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以书面形式向正在执行案件的法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明确申请追加的股东姓名或名称、申请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您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可能会要求您补充材料或者进行询问。
4. 举行听证(可能):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组织听证,让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相关各方发表意见、进行辩论。
5. 作出裁定:法院经过审查后,会作出是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裁定。
6. 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对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二、程序细节(以虚假出资为例,其他情况可私信咨询):
1.如何收集证据?
调取公司详档。可以委托律师前往公司注册的工商局或者行政服务大厅调取。律师一般需要携带委托书、介绍信、执业证复印件、执行案件受理通知等材料即可调取,不同地方可能存在不同规定,但一般都是配合调取的。如不配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
2.公司详档中重点查找什么内容?
从公司详档中重点审查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之类材料。存在下列情况时可以推定为虚假出资:
(1)以公司资金收入作为个人出资款的,可认定为虚假出资——上海钰钢钢铁有限公司诉张顺法、叶宇轩等股东出资案案例,案号:(2012)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25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3年商事审判案例卷)》。
(2)股东将公司的往来款项作为自己对公司的增资,构成虚假出资——中艺进出口实业公司申请执行北京周氏贸易有限公司案,来源:《执行工作指导》2005年第1辑(总第13辑)。。
(3)股东将公司的资产作为自有资产进行出资并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虚假出资——贾祥富、旌德县新义莹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案号:(2018)最高法民终390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8-11-21。
(4)股东采用过桥资金出资短暂入账并出账,使得公司未能利用股东出资进行经营,构成虚假出资——张新元、吴宁波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案,案号:(2017)粤民终2805号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9-07-03。。
(5)股东表面上出资但实际未出资,未支付对价即取得了公司股权,构成虚假出资——李臣道、莱芜市城建鑫科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案号:(2018)鲁民申2383号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9-03-04。(6)来源于第三方的出资款流向形成闭环且股东不能就此事实作出合理解释的,应认定股东构成虚假出资——罗海芬与陈铃、何雨等股东出资纠纷案,案号:(2020)渝05民终2861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21-02-23。(7)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期间利用短期走账形式完成注册资本缴纳的构成虚假出资——高福成等与徐铁志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案号:(2020)沪01民终10715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21-02-01。(8)股东将出资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在公司成立之前又转出的构成虚假出资——深圳市永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沈英娟等股东出资纠纷案,案号:(2020)粤03民初4633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21-09-30。(9)其他情况。3.提交追加申请之后,执行法官一般只做形式审查,此时被驳回概率很高。在没有确切证据,或者证据未形成证据链,或者还有需要查明的其他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4.裁定作出后,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诉讼中法官要对于案情作出实质性审查。因为我方已经提交虚假出资的基础证据(验资报告、出资流水等),所以法官会在诉讼中要求股东举证自己已经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股东不能举证证明,那么通常会在判决中进行追加。
综上所述,目前执行实务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是常见并且实用的操作方法,虽然流程很多,但是效果很好。如果大家也有执行公司的案件时,可以参考本文进行实战操作。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的执行案件有所帮助。
|